入境檢疫0+3│預12月為女傭回鄉潮 專家建議僱主注意菲傭及印傭放假5件事
出版時間: 2022/09/27
留意外傭假期計算方法
安樂窩僱傭中心執行董事王偉東(Daniel)指出,在「0+3」措施一出外,有很多菲傭
要求回鄉,特別是12月份,「昨日睇,要12月15日去馬尼拉的機票已非常緊張,如果僱主與他們的菲傭協商好要回鄉放假的話,僱主必須與女傭協議大假的安排,由於大假不包括例假及勞工假,所以如果假期當中含有星期日及公眾假期,例如聖誕節或1月1號新年,僱主須注意除大假外,亦要附加假期日數。」另外,王偉東建議無論是僱主支付機票費用,或女傭他們自己先支付機票費用也好,僱主應要求菲傭他們簽收機票並保存記錄,以免日後有任何爭拗。
注意菲傭及印傭出糧問題
由於12月及橫跨新年期間是外傭放假旺季,王偉東說:「如果外傭剛剛在1月1號之後才返回工作崗位,如果僱主之前是在每個月1號支付薪金給他們的外傭的話,該外傭有機會要求僱主提早支付該月薪金;由於法例規定僱主需要在出糧日起計七日之內支付薪金,如果該女傭放假期間正遇上出糧日子,建議僱主可以預先與他們的菲傭或印傭協商,僱主最好衡量預早支付薪金給外傭的後果。」
緊記要簽放假信给菲傭及印傭
根據過往經驗,不少僱傭會為回鄉機票的行李費及重量是出現爭拗,王偉東建議雙方應協商好,「最重要是簽好『放假信』,列明出發放日期及返回工作崗位日期,如果該菲傭或印傭未如期返回工作崗位即當作離職論,因為如果該菲傭或印傭到時真的沒有回來,僱主又沒有與她簽定這封『放假信』,後果也幾麻煩,因為在勞工法例上,是沒有證明該女傭是否已經離職,或者他們的女傭是否有其他原因要延期返回工作崗位, 定是該女傭一直拖延返港日期,最後令僱主『兩頭唔到岸』。」